为促进跨境电商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,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,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濒管办发布公告2022年第7号《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》,自2022年3月1日起 ,优化调整《跨境电商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(2019年版)》。调整内容如下:
01、增加29项商品,涉及食品、纺织品、假发制品、机械、电气设备、家具、游戏品、运动用品等多个商品目录(详见附件1),如目前消费需求旺盛的视频游戏机及其零件纳入正面清单。
●增加29项商品
02、删除1项商品。删除正面清单中93070090项下剑、短弯刀、刺刀、长矛和类似武器及零件的税则号列。
●删除1项商品
03、根据近年来税则转版和税目调整,调整2022年新增的税则号列115个,删除已作废的税则号列80个。
●新增的税则号列115个
●删除已作废的税则号列80个
04、根据监管要求优化了206项清单商品备注,详细注明了监管要求:
1.原2019清单备注仅列明"列入《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》除外"的,调整为"列入《禁止进口货物目录(第七批)》的商品除外;列入《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》且不能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非〈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〉物种证明》的商品除外"。
上述修订意义主要在于:
一是明确将含有汞的化妆品等禁止进口商品排除在正面清单之外,使得清单管理范畴更加规范准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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