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海关稽查和海关核查,进出口企业并不陌生,但到底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。下面就跟随小编的步伐一起来看看吧!
什么是海关稽查?
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、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,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、单位的会计账簿、会计凭证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,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。
什么海关核查?
海关核查是指海关依法对监管期限内的保税加工货物、保税物流货物进行验证核查,检查监督保税加工企业、保税物流企业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、保税监管场所内保税业务经营行为真实性、合法性的行为。
海关稽查&海关核查有哪些不同呢?
01执法依据不同
海关稽查的执法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》
海关核查的执法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核查办法》
02对象不同
海关稽查的对象:
1)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;
2)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;
3)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
4)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;
5)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;
6)海关总署规定的从事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企业企业单位
海关核查的对象:
监管期限内的保税加工货物、保税物流货物,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、保税监管场所的经营、管理情况.
03范围不同
海关稽查的范围:
1)进出口申报;
2)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费的缴纳;
3)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交验;
4)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资料记载、保管;
5)保税货物的进口、使用、储存、加工、销售、运输、展示和复出口;
6)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使用、管理;
7)转关运输货物的承运、管理;
8)暂时进出口货物的使用、管理;
9)其他进出口活动
海关核查的范围:
1)单耗核查;
2)盘点核查;
3)内销核查;
4)外发加工核查;
5)深加工结转核查;
6)不作价设备核查
04期限不同
海关稽查的期限:
1)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是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;
2)保税货物、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。
海关核查的期限:
1)自保税加工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保税加工业务备案手续之日起,至海关对保税加工手册核销结案之日止;或者自实施联网监管的保税加工企业电子底账核销周期起始之日起,至其电子底账核销周期核销结束之日止,海关可以对保税加工货物以及相关的保税加工企业开展核查;
2)自保税物流货物运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、保税监管场所之日止,海关可以对保税物流货物以及相关保税物流企业开展核查;
自海关监管区域、保税监管场所验收合格之日起,至其经营期限结束之日止,海关可以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、保税监管场所管理和经营情况开展核查。
05程序不同
海关稽查的程序:稽查准备--稽查实施--稽查处理--稽查评估
海关核查的程序:核查准备--核查实施--核查处理
06职能不同
海关稽查的职能:防范职能、威慑职能、促管职能、增收职能、规范职能
海关核查的职能:管理职能(最主要的职能)、规范职能、增收职能
07目的不同
海关稽查的目的:海关稽查除验证稽查外,一般是为打击偷逃税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,对涉嫌违法的保税企业进行全面、彻底的检查,以震慑犯罪,促进保税企业守法自律,维护海关征管秩序。属于后续管理和执法性检查双重范畴。
海关核查的目的:保税核查是由于保税管理上的需要对保税企业的某一税种,某一纳税事项或某一时点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,属于管理型检查。
(文章来源:小马褂)
来源:https://www.ikjzd.com/home/124047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